2013中國信息化進程報告會與7月25日舉行,據了解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在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地方意見的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于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經于7月22日報請國務院發布。
據發改委高技術司副司長顧大偉透露,《意見》明確提出了我國智慧城市的發展思路、建設原則、主要目標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要求,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匯聚力量,加強對各地智慧城市建設實踐的引導。借此,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將結束政出多門、盲目建設的“亂象”,進入統籌推進的新階段。
據了解,近年來,工信部、科技部、住建部、地理信息局、標準委、工程院等部門,分別從技術研發、標準制定、試點示范等不同方面開展了相關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然而,智慧城市建設涉及面廣、政出多門,分別推進不利于形成支持各地建設智慧城市的合力,亟待加強統籌、加強引導。國務院領導對我國智慧城市建設存在的問題高度關注,批示要求國家發改委、工信部研究提出意見。
《意見》提出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因地制宜,科學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堅持試點先行,有序推進智慧城市建設;堅持機制創新,協同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發展目標是基礎設施更加智能,公共服務更加便捷,社會管理更加精細,生態環境更加宜居,產業體系更加優化。《意見》提出要建設一批各具特色、成效顯著、具有示范效應的智慧城市,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創新社會管理、保護生態環境、調整產業結構、健全政策機制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為我國城市轉型發展提供新模式。
圍繞建設中國特色智慧城市這一主要目標,我國將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重點推進5方面工作,啟動10個領域智慧工程建設,組織100個城市開展試點示范。
在中央,將建立智慧城市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國家發改委將會同工信部等23個相關部門建立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的跨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各部門資源,協調制定政策措施,完善智慧城市評估辦法,加快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在公共服務、社會管理、城市建設等領域推廣應用。
在地方,將完善智慧城市投融資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城市募集資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設的地方政府債,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募集資金用于智慧城市建設的地方政府債。充分依托地方已有的投融資平臺,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智慧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鼓勵各地方政府建立適宜智慧城市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各城市積極創新政策保障措施,研究制定鼓勵市場化投融資、信息系統服務外包、信息資源社會化開發等政策,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共同參與智慧城市建設。
《意見》從城市發展戰略需求,以及阻礙城市發展的主要問題入手,重點提出了五方面工作:做好統籌規劃設計、圍繞城市發展重點開展智慧城市建設、發揮信息資源的價值潛能、應用先進適用的信息技術開展智慧城市建設以及確保信息安全。
根據《意見》,我國將啟動智能交通、智能電網、智能水務、智能環保、智慧醫療、智能養老、智慧社區、智能家居、智慧教育、智慧國土等10個領域智慧工程建設,深化重點領域的智慧化應用,為公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社會服務。還將在東、中、西部選擇100個不同規模和不同發展階段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范。試點示范工作取得一定經驗后,再逐步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因地制宜地推進智慧城市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