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發展農村和邊遠地區通信,緩解接入困難問題,根據我國無線電頻率實際使用情況,決定在400 MHz頻段內規劃TDD方式無線接入系統使用頻率,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使用頻率
規劃406.5-409.5 MHz頻段為時分多址(TDD)方式無線接入系統使用頻率,用于本地公眾通信網無線接入通信。
在上述頻段內,射電天文業務、固定業務、移動業務均為主要業務,但須對射電天文業務予以保護。
二、具體頻率分配、指配和無線電臺站管理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負責,應根據需要優先分配給承擔本地區農村普遍服務的電信運營企業。按當地業務需求、組網方案合理指配頻率。
頻率占用費的收取按國家有關收費規定執行。
三、保護射電天文業務,在貴州射電天文臺所在地區,非射電天文業務的其它通信系統不得使用406.1-410MHz頻率,如產生有害干擾,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不得對全球應急救險系統衛星緊急示位標通信使用的406.0-406.1 MHz頻率產生有害干擾,如產生有害干擾,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
四、在上述頻段內,不再指配對講機頻率,現有的合法對講機用戶可使用至無線電臺執照有效期滿。若新建無線接入系統,應對現有的合法對講機用戶予以妥善處理。
五、主要無線技術指標
(一) 載頻中心頻率(MHz)
載頻間隔為250 kHz時:
fn=406.625+(n-1)×0.25 (n=1-12)
載頻間隔為500 kHz時:
fn=406.75+(n-1)×0.5 (n=1-6)
(二) 發射功率
基站:≤43dBm+2dB
終端:≤33dBm+2dB
(三) 頻率容限:≤6 kHz
(四) 雜散發射:
≤-36 dBm / 100 kHz (30 MHz – 1 GHz)
≤-30 dBm / 100 kHz (406 MHz – 406.1 MHz)
≤-30 dBm / 100 kHz (1 GHz – 12.75 GHz)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