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象網訊(孫慧/文)飛象網獲悉,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期正在進行無線電立法工作的前期調研,立法工作一旦啟動將對我國無線電管理產生重要影響。
長期以來,我國無線電頻譜資源的分配使用并未引入市場調控機制,而是一直沿用行政審批的單一模式。無線電頻譜資源也幾乎是以無償或者是非常低的費用分配給使用者,造成無線電頻譜的大量閑置浪費。
“有些單位和部門占用著某些頻段,卻使這些頻段長期處于空閑狀態;而另一些使用頻率極高的頻段隨著新技術的發展,用戶數業務量的增長已經擁擠不堪,無法滿足發展需求。這一矛盾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我國無線電相關產業的進一步發展繁榮?!币晃徊辉竿嘎缎彰臉I內人士表示。
而上述問題由于涉及到多個領域和部門,單純的管理條例很難進行統一協調。
“從程序上來說,條例是由國務院批準執行,而立法則需要全國人大討論通過,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上述人士稱。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是1993年由國務院聯合中央軍事委員會發布,至今已將近20年。這期間我國的信息通信有了巨大飛躍,管理條例已難以適應目前無線電管理工作的需要,迫切需要一部與形勢發展相適應的無線電法的出臺。
從通信業角度來看,3G的高速發展、4G的規模試商用,都對無線頻譜資源需求強烈,而目前能夠分配的頻段頻率越來越高,頻率損耗越來越大。另外ITU也一直謀求在4G上能夠盡量統一全球的頻譜分配,真正實現“一機在手 全球無縫漫游”的良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