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 2011-93
主編部門:郵電部基建司
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郵電部
實行日期:1994年6月1日
一、總則
1.為根治微波站,特別是高山微波站通過交流電力引線、微波天線系統以及其它各種進出站的纜線所引入的雷害,達到確保微波站構筑物、站區工作人員的安全,以及站內通信設備的安全和正常工作,特制定本規范。
2.本規范適用于新建微波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對于改建、擴建微波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亦可參照執行;對微波站的綜合通信樓防雷與接地設計應按《通信局(站)接地設計暫行技術規定》YD26-89執行。
3.由于微波站引入雷害的途徑多并且遭受雷害機率高,所以微波站的防雷與接地應進行全方位的綜合治理。采取泄放、消峰、均壓等電位的聯合接地設計原理,全面系統地做好微波站的防雷與接地設計。
4. 為微波站供電的電力電纜及其它進出纜線必須具有金屬外護層或穿金屬管道,并埋設于地下。
5. 微波站防雷與接地應統籌設計,統籌施工,加強隨工驗收和維護管理,以確保微波站防雷與接地的工程質量,做到安全可靠。
6. 當本規范與國家有關標準矛盾時,應以國家標準為準。如執行本規范個別條文有困難時,在設計中應充分論述理由,提出采取措施的報告,報主管部門審批。
7. 微波站防雷與接地設計應積極采用有理論依據、經實踐反復證明行之有效的、經過鑒定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8.本規范解釋權屬郵電部基本建設司。
二、一般要求
1. 微波站直流工作接地,應從接地匯集線上就近引線,接地線截面積應滿足最大負荷要求,一般為35-95平方毫米,材料為多股銅線。
2. 微波站通信設備及供電設備的正常不帶電的金屬部門、通信設備所設防雷保安器的接地端,均應作保護接地,嚴禁作接零保護,其接地線截面積應不小于35平方毫米,材料為多股銅線。
3. 出入微波站的電纜金屬護套在入站處應作保護接地,電纜內芯線在進站處應加裝保安器,電纜內的空線對亦應作保護接地。站區嚴禁布放架空纜線。
4. 機房內的走線架應每隔5米作一次接地。走線架、吊掛鐵件、機架(或機殼)、金屬通風管道、金屬門窗,以及其它金屬管線,均應良好接地并相互妥善連通。
5.微波天線的饋線及塔頂航空障礙信號燈饋線的金屬外護層,應在頂端及進入機房入口處的外側就近接地。經走線架上塔的天線的饋線,應在其轉彎處上方0.5-1米范圍內作良好接地;在進入機房入口處應與地網就近引出的接地線妥善連通。塔燈控制線的每根相線均應在機房入口處分別對地加裝氧化鋅無間隙避雷器,零線直接接地。
6. 微波天線應在避雷針保護范圍內。避雷針與引下線應可靠焊接連通,引下線材料為40毫米×4毫米鍍鋅扁鋼。引下線在地網上連接點與接地引入線在地網上連接之間的距離宜不小于10米。
7.微波機房屋頂應設避雷網,其網格尺寸不大于3米×3米,且與屋頂避雷帶一一焊接連通。微波機房四角應設雷電流引下線,該引下線可利用機房四角房柱內2根以上主鋼筋,其上端應與避雷帶、下端應與地網焊接連通。機房屋頂上其他金屬設施亦應分別就近與避雷帶焊接連通。
8.當微波站天線鐵塔位于機房旁邊時,鐵塔地網與機房地網之間,應每間隔3-5米相互焊接連通一次(至少有兩處相互連通),鐵塔四腳應與其地網就近焊接連通。
當微波站天線鐵塔位于機房屋頂時,其四腳應在屋頂與雷電流引下線分別就近連通。由機房屋頂進入機房的纜線和太陽能電池饋電線,應采用具有金屬護層的電線,其金屬護層在進 入機房入口處,就近與屋頂女兒墻上的避雷帶焊接連通,電纜內芯應在入口處一一就近對地加裝保安器。
9.微波站交流電力變壓器高壓側的三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氧化鋅避雷器;電力變壓器低壓側的每根相線應分別就近對地加裝氧化鋅無間隙避雷器。變壓器的機殼、低壓側的交流零線,以及與變壓器相連的電力電纜的金屬外護層,應就近接地。
10. 進入微波站的低壓電力電纜的長度應不小于50米,其三根相線及零線在進交流屏之前,應分別對地加裝氧化鋅無間隙避雷器或其他可靠防雷器件,屏內交流零線不作重復接地。
11.微波站電力變壓器不宜與微波機房在同一建筑物內,若其安裝在機房內時,高壓電力電纜長度應不小于200米,在與架空電力線的接頭處,電纜金屬外護層應就近接地,電纜內三根相線應分別對地加裝氧化鋅避雷器。當電纜埋設于年雷暴日超過20天,大地電阻率超過100歐·米的地段時,應在電纜上方埋設屏蔽線。
12.微波站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其進站端上方宜設架空避雷線,長度為300-500米。避雷線的保護角應不大于25°。避雷線(除終端桿外)宜每桿作一次接地。
為確保安全,宜在避雷線終端桿的前一桿上,增裝一組氧化鋅避雷器。
若已建站的架空高壓電力線路防雷改造采用避雷線有困難時,可在架空高壓電力線路終端桿、終端桿前第一、第三或第二、第四桿上各增設一組氧化鋅避雷器,同時在第三桿或第四桿增設一組高壓保險絲。
避雷線與避雷器的接地體,宜設計成輻射形或環形。
13.微波站的交直流配電設備及電源自動倒換控制架,應選用機內具有分級防雷措施的產品,即:交流屏輸入端、自動穩壓穩流的控制電路,均應有防雷措施;直流屏的輸出端應有浪涌吸收裝置。
三、微波站的聯合接地系統
3.1 微波站地網的組成
1. 微波站地網由機房地網、鐵塔地網和變壓器地網組成,同時應利用機房建筑物的基礎(含地樁)及鐵塔基礎內的主鋼筋作為接地體的一部分。地網的組成如圖3.1.1所示。
2.機房地網的組成:利用機房建筑物基礎自然間橫豎梁內的2根以上主鋼筋(必要時輔以相同尺寸的鋼筋),組成網格不大于3米×3米的機房地網。當機房建筑物基礎有樁時,應將地樁內2根以上主鋼筋與機房地網就近焊接連通。
3.鐵塔地網的組成:當微波天線鐵塔座落在機房旁邊時,其地網面積應延伸到塔基四腳外1.5米以遠的范圍,網格尺寸應不大于3米×3米,其周邊為封閉式。同時,還應利用塔基地樁內2根以上主鋼筋作垂直接地體,與地網焊接連通;當微波機房位于微波天線塔內或微波天線鐵塔位于機房屋頂時,宜在機房地網四角設置輻射式外引接地體,以利雷電散流。
4.變壓器地網的組成: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內時,其地網可合用機房及鐵塔地網組成的地網;當電力變壓器設置在機房外,且距機房地網邊緣30米以內時,變壓器地網與機房地網或與鐵塔地網之間,應每間隔3-5米相互焊接連通(至少有兩處連通),以相互組成一個周邊封閉的地網。
5.當地網的接地電阻值達不到要求時,應擴大其面積,具體做法是:在地網外圍增設1圈或2圈環形接地裝置。環形接地裝置由水平接地體和垂直接地體組成,水平接地體周邊為封閉式,水平接地體與地網宜在同一水平面上,環形接地裝置與地網之間以及環形接地裝置之間均應每間隔3-5米相互焊接連通一次;也可在鐵塔四角設置輻射式延伸接地體,延伸接地體的長度宜限制在10-30米。
3.2 接地體
接地體應采用鍍鋅鋼材,其規格要求如下:
• 鋼管 Φ50毫米,壁厚應不小于3.5毫米;
• 角鋼 應不小于50毫米×50毫米×5毫米
• 扁鋼 應不小于40毫米×4毫米
垂直接地體長度為1.5-2.5米。垂直接地體間距為其自身長度的1.5-2倍。當垂直接地體埋設有困難時,可設多根環形水平接地體,其彼此間隔可為1-1.5米,且應每隔3米相互焊接連通一次。
接地體之間所有焊點,除澆注在混凝土中的以外,均應進行防腐蝕處理。接地裝置的焊接長度:對扁鋼為寬邊的2倍;對圓鋼為其直徑的10倍。
接地體埋深,其上端距地面應不小于0.7米,在寒冷地區,接地體應埋設在凍土層以下。接地坑應回填土壤或降阻材料。
3.3 接地引入線
1.接地引入線長度應不超過30米,其材料為鍍鋅扁鋼,截面積應不小于40毫米×4毫米。接地引入線應作防腐、絕緣處理,并不得在暖氣地溝內布放,埋設時應避開污水管道和水溝,裸露在地面以上部分,應有防止機械損傷的措施。
2.接地引入線應以對稱方式(南北或東西)由地網就近引入,其中2根與電力室接地匯集線相連,另2根與機房接地匯集線相連。兩接地匯集線之間應采用截面積不小于40毫米×4毫米鍍鋅扁鋼樸素妥善連通,其連接方式如圖3.3.2所示。
3.4 接地匯集線
1.接地匯集線一般設計成環形或排狀,材料為銅材,其截面積應不小于120平方毫米,也可采用相同電阻值的鍍鋅扁鋼。
電力室的接地匯集線可設在干燥的地槽內或墻面適宜位置。
微波機房的接地匯集線可設在地槽內、墻面適宜位置或走線架上
四、接地電阻值
1. 微波中繼站地網的工頻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歐;微波樞紐站地網的工頻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5歐。
2. 無源中繼站地網的工頻接地電阻值為20-30歐。
3. 架空電力線與電力電纜接口處的保護接地以及電力變壓器保護接地的接地電阻值應不大于10歐。
4.架空電力線上方的避雷線及增裝在高壓線上的避雷器的接地電阻值,其首端(即進站端)應不大于10歐,中間和末端應不大于30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