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改變現有高速公路收費方式的基礎上,對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的車輛的實際行駛路徑進行“取點式”跟蹤監控,從而實現高速公路車輛行駛路徑的“可視化管理”,有效控制和杜絕車輛的“欠逃費”事件發生。
目前國內高速多為封閉式聯網高速公路系統。車輛由某一入口進入到高速路后,可根據其目的地從相應的出口駛出高速路網絡。該車輛所應交付的高速路費用根據其所經過的出入口進行核算。然而,駕駛員在進入高速路后,為了少繳納高速路費,會進行中途換卡、汽車變道等不規范行為,從而隱瞞車輛的真實行駛路徑。這種情況已給道路管理部門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通過技術手段來實現對某車輛在高速路系統中的真實行駛路徑的跟蹤記錄是非常有必要的。
基于以上項目要求,考慮監控方式是取點式,而并非全程式。因為全程式監控從技術和成本上來講較難實現,而且對達到此項目目的并無必要性。相反,取點式監控技術成熟,成本相對較低,很容易達到對車輛行駛路徑的監控目的。
RFID用于交通方面的工作頻率一般為超高頻段(868915MHz)和微波頻段(2.45GHz和5.8GHz)。目前,國內外在道路交通方面使用的典型頻率為915MHz和5.8GHz。二者區別包括以下幾點:
1)915M可以使用無源標簽和有源標簽,而5.8G多為有源標簽。有源標簽內含長壽命電池(5年左右),可主動向讀取器發送信號;
2)915M讀寫距離較5.8G稍短,915M為5米,而5.8G系統根據標簽和天線不同,最遠可達100米;
3)5.8G比915M的方向性更強,提高準確率;
4)5.8G的數據傳輸速度比915M更快,可滿足標簽承載單元的移動速度200公里/小時以下;
5)5.8G的抗干擾能力更強,可以雨雪潮濕的環境下工作;
6)5.8G相關設備的造價較915M更高;
在國內,兩種頻段均有投入使用。2003年,交通部發布《關于5.8GHz頻段智能交通管理專用無線短距離通信系統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將5.8GHz作為車輛自動識別系統所采用的專用短程通信頻率推薦標準。所以綜合以上各方面,本方案擬采用5.8G作為RFID的工作頻率。